江西省重點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德安縣鄒橋鄉防洪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D-B)招標公告(第三次招標)
江西省重點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德安縣鄒橋鄉防洪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D-B)招標公告(第三次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江西省重點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德安縣鄒橋鄉防洪工程已由江西省水利廳贛水河湖字[2018]42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德安縣中小河流治理鄒橋鄉防洪工程建設項目部。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西省修江水利電力勘察設計有限責任公司,現對該項目采用設計施工總承包(D-B)模式面向全國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鄒橋鄉防洪工程位于博陽河上游鄒橋河段、豐林河段、支流源口水,防洪標準采用10年一遇洪水標準;本工程等別為Ⅴ等,臨時建筑物級別為Ⅴ級;穿堤建筑物按Ⅴ級建筑物設計。鄒橋鄉鄉鎮防洪工程治理全長18.32km,其中主河博陽河長13.35km,包括鄒橋段及豐林段,鄒橋河段長13.0km,起于湖塘水庫溢洪道,止于石門村下程坊橋下游0.25km,豐林河段長0.35km,起于豐林鎮博陽河大橋上游0.2km,止于大橋下游0.15km;治理支流源口水長4.97km,起于源口村黃家堰上游0.28km,止于源口村肖家橋處;主要工程措施包括河道疏浚、護岸工程、涉河建筑物等;工程主要建設內容為:河道疏浚全長11.12km;河道兩岸護岸工程總長為17.26km,其中干砌塊石護岸長7.67km,格賓網護岸長6.24km,砌塊生態護岸長2.37km,漿砌塊石護岸長0.98km;涉河建筑物包括重建機耕橋1座,新建人行橋1座,改造灌溉堰3座,新建涵管6處。具體以施工圖紙為準。
2.2建設地點:九江市德安縣鄒橋鄉境內。
2.3招標金額:本次招標總控制價約2531.0萬元(其中:設計部分約31.00萬元、施工部分約2500.0萬元),設計部分為固定總價合同,按投標報價分期支付,施工部分為單價合同,采用總價控制,單價結算。
2.4計劃工期
(1)設計周期:合同簽訂后 15個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施工圖審查完成后 10 天內修改并提交最終的施工圖設計成果。
(2)施工工期:計劃開工日期: 2018年 12月 01日前開工,計劃完工日期:2019年 11 月 30日前完工;
2.5招標范圍及內容:在初步設計方案的基礎上完成施工圖設計、工程施工、工程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及保修服務等全部相關內容,對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等向招標人負責。
2.6 標段劃分:1個設計施工總承包(D-B)標。
2.7質量要求:
(1)設計質量標準:符合初步設計批復、現行設計規范、規程和有關政策、法規等要求。
(2)施工質量標準:達到現行工程驗收規程要求的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必須為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由獨立企業法人組成的聯合體。
3.1.2資質要求:投標人(或聯合體)應同時具有水利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3.1.3人員要求:投標人(或聯合體)擬投入主要人員包括: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
設計負責人資格要求:具備以下兩項條件之一①水利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②水利專業中級工程師職稱并同時擁有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工結構)專業執業資格。
施工負責人資格要求:擬投入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不含臨時)注冊證和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施工技術負責人資格要求: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專職安全員資格要求:必須執有有效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為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3.1.4投標人(聯合體各方)企業資質、擬投入人員、業績等均必須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市場主體中公示,以投標人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交易主體登記信息顯示為已完成登記狀態為準,否則無效。
3.1.5 投標人(聯合體各方)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1.6投標人需提供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社保繳納證明(經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蓋章確認),繳納時限為連續六個月(指開標前六個月,不含開標當月),因工作單位變更不足六個月的,以材料中的變更時間為準。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應滿足下列要求:
若為聯合體投標,必須滿足上述3.1款資格要求,聯合體成員單位不得超過2家,并提供簽署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成員單位及其工作范圍,牽頭單位必須為設計單位且聯合體雙方成員不得同時另外單獨參與或與其他單位組成聯合體參與本項目投標。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無效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項目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投標人(聯合體)提供以下資料:
聯合體成員方簽章的聯合體協議書(若為聯合體投標則需提供)、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企業營業執照(各聯合體成員)、資質證書(各聯合體成員),以上資料的原件及一份加蓋公章的復印件(裝訂成冊)。
報名時間: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9日,北京時間每天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5:30(節假日除外)。
報名并領取招標文件地點:九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三樓大廳。
4.2本招標公告開始發布至投標截止時間止,各投標人應隨時關注江西省修江水利電力勘察設計有限責任公司網上關于本招標項目相關修改或補充內容。不論投標人下載與否,招標人都視為投標人收到以上資料并全部知曉相關事宜,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負。
5.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及開標地點
5.1投標文件(紙質)遞交的時間及地點
投標截止和開標時間:2018年 10 月 17 日 09 時 30 分整。
投標和開標地點:九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 “江西省修江水利電力勘察設計有限責任公司網”上發布。
7.其他
7.1 如有本次招標的解答、澄清和修正等補充材料,將在江西省修江水利電力勘察設計有限責任公司網上發布,請潛在投標人隨時關注并及時下載有關補充材料,不論投標人下載與否,招標人都視為投標人收到以上資料并全部知曉相關事宜,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標人自負。
7.2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及廉政建設的若干意見》(贛水建管字[2012]341號)關于外省施工企業二級注冊建造師不得在我省執業規定,本次招標不接受外省施工企業二級建造師參與投標。
7.3 在本次招標投標截止時間,如投標人擬投入的建造師存在以下情況的,一經查實視為投標人自動放棄本項目中標候選資格:1、已參與其他項目投標,且此項目中標候選人尚未公示的;2、已參與其他項目投標,公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且尚未簽訂合同的。
7.4 本次招標擬投入的建造師不得為國家公務員或本單位以外的企、事業單位人員,一經發現視為主動放棄本項目中標資格,并沒收投標保證金,上報行政監督部門記不良行為。
7.5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到達開標地點簽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原件供現場查驗(具體詳見招標文件投標須知表內容)。
7.6中標人須承諾擬投入施工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以上人員每月在施工現場不少于22天,每月在施工現場不足22天按每人每天4000元罰款。
7.7如中標人承諾擬投入人員未能按要求到崗到位,或承諾擬投入主要設備未能按時進場,經業主或監理書面通知后7天內仍不能全部到崗到位,業主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單方終止承包合同,并要求中標人按合同總價的10%支付違約金。
7.8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7.9 本次招標不組織現場踏勘,投標人可自行踏勘。
7.10項目評標結束后,招標人有權會同監督部門對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進行考察,如發現串通投標或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法行為的,將沒收投標保證金,上報行政監督部門記不良行為,并賠償招標損失。
7.11排序第一的中標候選人(含聯合體組成單位)在開標當日前1年內(以作出決定之日為準)有失信或法院判決書的,取消中標資格,以“信用中國”網站、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服務平臺、“信用江西”網站和各級各行業行政部門公布為準。招標人收到關于中標候選人上述行為的投訴舉報后,應立即調查核實,如屬實,應取消中標資格并重新公示中標候選人。
8.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德安縣中小河流治理鄒橋鄉防洪工程建設項目部
地 址:德安縣水務局辦公樓
聯 系 人:劉先生
電 話:15107961999
招標代理機構:江西省修江水利電力勘察設計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南昌市解放西路明珠廣場B棟2405
聯 系 人:舒先生
電 話:0791-88218200/13707081452
網 址:/
監 督 單 位:九江市水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