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樹市昌傅鎮長蘭馬青堤馬青、長蘭、蘭溪、矗湖段農田防護工程施工及施工監理招標公告
樟樹市昌傅鎮長蘭馬青堤馬青、長蘭、蘭溪、矗湖段農田防護工程施工及施工監理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樟樹市昌傅鎮長蘭馬青堤馬青、長蘭、蘭溪、矗湖段農田防護工程已由宜市發改農經字【2018】3號批準建設,招標人五河治理防洪工程樟樹市長蘭馬青堤農田防護工程項目部,建設資金來自中央財政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的施工及施工監理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招標規模:總投資約4000萬元;
2.3 計劃工期:457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18年10月1日,計劃竣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
2.4 標段劃分:共劃分2個標段;1個施工標段約3455萬元,1個監理標段約 36.27萬元;
2.5 招標內容: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文件所約定的所有內容;
2.6 質量要求:合格及合格以上。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 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含叁級)資質。
(2) 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 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 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有效的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貳級及以上建造師(含臨時)注冊證和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有效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為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5) 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 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當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證書;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委托擬投入的項目建造師擔任投標單位的授權委托人,并出具授權委托書;
(7) 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出席開標會,且不能為在建項目建造師。投標人擬投入建造師有在建項目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并在開標現場遞交原件核查,建造師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前6個月以前辦理的;
3.2 本次施工監理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投標文件中企業資質、擬投入人員、業績等均應為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交易主體公示信息,否則無效。
(2)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當出具居民身份證;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委托其他人擔任投標單位的授權委托人,并出具授權委托書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否則,按自動棄權處理;
(3)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
(4)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證書;
(5)擬投入的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同時具備水利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和水利類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下同);
(6)擬上崗監理人員中均應具有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或監理員上崗證書;
(7)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取消、暫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標資格狀態。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資格審查辦法
4.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不設業績條件。投標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對所有投標人的投標資格進行審查。投標人多于30家的,評標委員會僅對公開報價暫定得分、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等級評分和在贛水利建設市場行為評分相加后,總得分前30家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具體詳見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內容。
4.2本次施工監理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制。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施工標和施工監理標招標文件的獲取
施工標和施工監理標投標人必須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廳通過從業單位信息備案審核,且已辦理數字證書和電子簽章(含單位公章和法人親筆簽名)的單位。凡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參加本次施工招標的投標者,請于 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9月17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網站下載招標文件(不清楚或有疑問需咨詢的,請致電江蘇國泰新點軟件有限公司客服電話:400-8503300)。
6. 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9月18日09時30分,地點為樟樹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上傳電子版投標文件至電子招標系統中的施工及施工監理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施工招標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代理人(項目建造師)以及擬任施工項目負責人(項目建造師)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到達開標地點簽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原件供現場查驗(具體詳見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表內內容)。
6.4本次施工監理招標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代理人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到達開標地點簽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原件供現場查驗(具體詳見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表內內容)。
7. 有關說明
7.1 有關本次施工及施工監理招標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補充材料,將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請潛在投標人隨時關注并及時下載有關補充材料。
7.2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及廉政建設的若干意見》(贛水建管字[2012]341號)關于外省施工企業二級注冊建造師不得在我省執業規定,本次施工招標不接受外省施工企業二級建造師參與投標。
7.3 在本次施工招標投標截止時間,如投標人擬投入的建造師存在以下情況的,一經查實視為投標人自動放棄本項目中標候選資格:1、已參與其他項目投標,且此項目中標候選人尚未公示的;2、已參與其他項目投標,公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且尚未簽訂合同的。
7.4本次招標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時將公示開標現場開啟了投標文件的投標人信息,公示信息內容包括投標人名稱、資格審查入圍名單、資格審查結果及項目負責人姓名及其注冊執業證號,施工企業應當與招標人簽訂《中標項目關鍵人員到位到崗承諾書》和《廉政協議書》。
7.5本項目施工招標擬投入的建造師不得為國家公務員或本單位以外的事業單位人員,一經發現視為主動放棄本項目中標資格,并沒收投標保證金,上報行政監督部門記不良行為。若由于違規企業的行為導致本項目重新組織招標,招標過程中的損失由違規企業承擔。
7.6本次施工監理招標評標辦法中的類似工程業績是指近10年(指2008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單個合同價不低于招標控制價60%且與招標項目主體工程相類似的土石壩或堤防或灌渠工程。
7.7投標人應當于投標截止時間前將承諾函原件提交給招標人,承諾函的開具日期須不早于招標公告發布之日,否則無效,承諾函格式詳見招標文件。
7.8本項目招標全過程由樟樹市水利工程項目建設招投標辦公室進行監督(電話:0795-7333070)。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將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江西省招標投標網、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樟樹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西省修江水利電力勘察設計有限責任公司網發布。
9.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五河治理防洪工程樟樹市長蘭馬青堤農田防護工程項目部
地 址:樟樹市昌傅鎮人民政府
聯 系 人:黃先生
電 話:18970541799
招標代理機構:江西省修江水利電力勘察設計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南昌市解放西路明珠廣場B棟2405
聯 系 人:曾先生
電 話:0791-8821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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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