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城市2017年度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測量設計招標澄清2
經招標人研究決定:
1、豐城市2017年度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測量設計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有關“擬投入項目技術負責人具有水工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更正為“項目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2、投標文件中有關“投標人需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門完成了信用登記手續,以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站公布的信用登記為準。”全部刪除。
3、豐城市2017年度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測量設計項目測量、初步設計、招標設計、施工圖設計完成期限“104日歷天”更正為“103日歷天”。
4、招標文件中有關“本次招標采取費率招標,本費率的計費基數為工程竣工后經過審計的施工建安工程費,投標人采取費率報價,費率報價精確到小數點后二位數”更正為“本次招標采取費率招標,本費率的計費基數為工程竣工后經過審計的施工建安工程費,投標人采取費率報價,費率報價精確到小數點后五位數”。
5、投標文件正、副本數量:正本一份、副本3份,各標段的正、副本須分開密封,否則其投標文件在開標會現場招標人按無效標處理。
6、投標截止時間前須在開標現場遞交的材料:本招標文件第3章評標辦法中資格審查部分所涉及的所有材料原件,未提供資格審查材料原件的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7、已發布的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凡與此不一致或相抵觸的,以本招標澄清文件為準。
招 標 人:豐城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招標代理機構:江西修江水利電力勘察設計有限責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